一八六、“暴食”(1/3)
乔治伯格所在的、偏细长型的福吉尼亚半岛,本身就是被两条大河“切割”出来的,然后在半岛之上,地势平缓、水系也颇为发达——这也是最初温莎殖民者的“中央种植园”选择在这附近开拓的原因。乔治伯格的工业并不算发达,但如果把那些作坊和小型工厂零散分布的区域也称为“工业区”的话,那么乔治伯格的工业区,就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的水系“下游”方向。第三起命案发生的地点,距离一个小制糖厂不远,也坐落在这片区域里。进到被害人居住的小木屋,韦恩最先去的,就是所谓“浴室”的方向。这位被害人的体重据说超过250磅,换算成韦恩更熟悉的单位,就是超过220斤,如果穿越到工业革命的后期,这样的体重,估计在美利加联邦还能被友善地称为“正常范围”。但是在眼下还不行,这会儿城市里还有不少穷人家庭和工薪家庭,依旧生活在温饱线附近,很难奢侈地长胖,一些西部小镇里的食物或许相对丰富,但是马可能受不了。按照被害人的体型以及居住的条件来推测,浴桶肯定是不太用得上,所以在小木屋外半开放的“洗浴间”里,首先看到的,就是拿来烧热水的铁桶之类的洗浴用品。洗浴间里有一个用废弃砖石摞起来的小台子,最上边是一块木板,根据调查人员的记录,“血衣”就是在这里被发现的。不过血衣这时候已经作为证物被带到了警察局,而韦恩他们今晚估计是没时间再专门回去看它了,至少也要等看完了现场之后,有空的话再过去,所以这会儿也是死马当活马医,看看还能不能有什么新发现。在假设“凶手使用过这里”的前提下,韦恩还真找到了疑似凶手留下的物品,一条半搭在一根悬空绳子上的裤子。仔细一看还能找到一些血迹。因为旁边也有看起来像是被害人自己的未洗衣物,臭烘烘的,所以调查人员估计把明显的血衣一拿,就漏掉了另外一边的这玩意。但是韦恩拿起来一比,这玩意的裤头就跟自己的差不多,腰围还是“死的”,不能松紧,韦恩估计自己再胖个二十斤都穿不下它,很可能不是被害人的东西。伊妮莎在旁边稍微目测了一下,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,“尸检记录上有被害人的腰围,明显比这个要大,应该不是被害人的衣物。”韦恩对着过来凑热闹的琳娜扬了扬眉毛:“这里有凶手穿过的血衣,至少是帮凶或者现场知情人的,你能祈求‘智慧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