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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人心里有杆秤(3/5)

奋地对着身边的工友们吼道:“大家伙,周律师已经把案子快做完了!”



    “他说,努力让咱们年前拿到钱!”



    什么?其他工友都愣住了,有人问道:“这么快?我之前听说打官司很慢的,而且还说赢了官司也不一定拿到钱……”



    丁兴怀闻言直接打断了对方的话:“你也不想想这是谁做的案子,这可是周律师做的!”



    “那些老板都被抓了,他们不想给也得给,哈哈!”



    工友们干活的地方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,大家在之前是想着周云能帮忙要到钱,但没想到会这么快!



    年前就可能拿到!



    虽然我们总说,有钱没钱回家过年,但谁愿意空着包回家啊。



    家里有孩子,有老人,还有一些亲戚朋友,兜里空空的回家,自己都觉得不自在。



    千言万语汇聚成了一句话,周律师牛逼!



    钱的事解决了,接下来就是人的事。



    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,现在看守所就有刑事速裁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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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的,比如直接缓刑的这种,直接在看守所开庭速裁,判下来人就能直接放了。



    不然的话还得先把人带去法院,法院那边判了之后再把人带回来,再走程序,这样就太麻烦了。



    现在,案件来到了法院,但是在法院却卡住了。



    因为案件特殊,所以三市法院在汇报之后,江广省高院指定长东市中级法院来管辖。



    然后,长东市法院便向上级法院提出了“请示”。



    之前就提到过,法院是有请示制度的,法律依据就是《最高法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定》。



    该规定第二条列举了四种请示范围,当然同样也列了兜底规定,就是“其他对法律适用存在重大争议的”。



    也就是说,下面的法院如果认为某个案子对法律适用有很大的争议,那就可以提出请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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