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5章 案子又又又有了一点小偏差(3/4)
行的,只是我们平常很多人不知道而已。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四条规定:
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、拟不起诉案件、刑事申诉案件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等……在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、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,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,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,经检察长批准,可以召开听证会。
参加听证会的人一般除了案件相关人员外,会根据案件情况邀请一些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,以及其他人员参会。
比如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案子,那就要邀请妇联的人参加。
像是这个案子,如果要不起诉,那肯定会引发很多议论,召开听证会就会好办很多,这代表着检察院在做出该决定的时候听取了各方意见。
听证会嘛,陈映荷点点头:“这个我可以帮忙申请,但是同样得领导批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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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是自然,周云松了口气,今天过来一切都很顺利,没有费太多口舌。
又随便聊了几句,周云随即告辞离开,到了现在,基本上可以通知郭喜田了。
走到外面,周云拨通了郭喜田的电话。
县城另一边,郭喜田正在家里做饭,这段时间他基本上哪都没去,夫妻俩都在家里陪着孩子。
或者说他们以前都不知道孩子在学校的霸凌居然严重到了这个地步。
所以也算是给孩子的补偿吧。
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发现是周云打来的,郭喜田赶紧看着妻子和儿子道:“你们先别说,周律师的电话。”
说完这才接通电话:“喂,周律师。”
手机中周云的声音响起:“喂郭先生,嗯我和你说一声,现在你们家子浩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,我已经阅卷完成了。”
“并且也已经和检察官见过面,具体怎么样我不能给你透露,总之,接下来吕德海那几个人应该会联系你。”
“对,会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