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4章 讼棍周的建议(3/4)
法。”
注意,是帮着公司想办法而不是杨经理,讼棍要有讼棍的样子,谁出钱,他就帮谁。
“但是现在我还不能说,得等签了合同,你们交了钱,我才能说。”
这是必须的,万一说了之后对方不给钱咋办,做律师肯定要有点意识。
肖总笑道:“那没问题,我现在就联系签合同。”
挂了电话,肖总直接开始找人处理,顺便联系杨经理的家属。
这笔钱肯定是由公司出的,肖总的意思很清楚,因为职务行为受到牵连,出了问题公司必须要帮着请律师的。
杨经理的家属也一定会特别感激公司,毕竟真的说起来,周云这样的律师可不是随便就能请到的。
但这样一来,周云其实就是公司聘请的律师了,对方给咨询和建议也都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。
振天律所这边早就准备好了,电子合同一签,律师费到账,半天时间就把手续走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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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到了晚上,肖总再次拨通了周云的电话,他很想知道如果杨经理收了钱,对方会怎么办。
“如果他真的收了钱,你们就可以直接处理了。”周云直接道。
电话这边,办公桌边的肖总下意识地看了看门口道:“这……这怎么处理啊?他都犯罪了,关在看守所,人都见不到。”
周云闻言无奈道:“肖总,我的意思是,你们可以让集团公司的纪检组把人带走留置处理。”
“你看,他作为项目经理,这个收钱的行为可以看作是诈骗罪的共同犯罪,没问题,这个时候是公安机关来侦查的。”
“但是,同样也可以认为是受贿!”
“您仔细想想,他为什么能收钱,因为他是项目经理,所以别人为了堵他的嘴,才会给钱。”
“那叫什么,那叫国有企业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,所以纪检部门驻集团的纪检组是可以管理的。”
“我这么说您能听明白吧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