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4章 讼棍周的建议(4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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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云的意思很简单,这个人犯罪了必须要处理,关键的问题是由谁来处理。
就像是人民的名义里,为什么李达康必须争夺那个办案权,那很重要。
而在这里,东设工建为什么非要保这个经理,不是说这人有多重要,一个工程公司,项目经理多了去,少他一个不少。
而是为了避免公司被牵连,毕竟伪造结算单诈骗这个行为太过于恶劣了。
传出去之后,东设工建以后还怎么混,怎么接项目,人家甲方怎么看待他们啊。
所以必须得保对方。
但是如果由上级集团公司的纪检组来处理,那性质就变了,那叫什么,那叫自我监督。
不用担心这个监督不到位,经过集团纪检组调查后,可能对方会判的更多。
这就是周云给出的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