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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十五章 伊莲娜小姐VS酒井小姐(下)(2/7)

英雄式的壮烈史诗感。

    总之。

    以安娜挑剔的审美标准来说,他不够美型。

    有一个例外,也是一个巧合。

    歌德和拜伦。

    他们两个人一生中,唯一一部同题材,同名的作品,就叫做《普罗米修斯》。

    两位大诗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,恰好都以普罗米修斯为灵感,为题目,写过长诗。

    拜伦在他的《普罗米修斯》的开头以巨人的眼瞳俯视人间,写诸神对人间的轻蔑。

    他的第一段第一句写——

    「巨人!在你不朽的眼睛看来人寰所受的苦痛是种种可悲的事情,并不该为诸神蔑视、不睬。」

    而歌德则在他的《普罗米修斯》的结尾,以人类的眼瞳与口吻遥望天庭,写人世间对天上诸神的不屑。

    他在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写——

    「我坐在这里创造人类,按照自己的模样,让这与我相同的种族。受苦和哭泣、行乐和欢喜,而且像我一样……蔑视你!」

    歌德一生中创作了超过14000部作品,其中有很多,连伊莲娜小姐都不敢说全部读过。

    就算翻了,也仅仅只是涉猎而已。

    唯有他的普罗米修斯。

    那是由整整七组段落构成的长诗。

    伊莲娜小姐读过了一遍,把诗集放到一边,便能从头到尾,把它用德语默写下来。

    信手而书,竟是一字都不出错。

    在安娜的心中,两句话,两首诗,两人的开头和结尾。

    它们是跨越时空的相互问答。

    歌德在先,拜伦在后。

    先有回答。

    再有提问。

    有一种海在天,天在海,上下倒错的壮美之感。

    外人说歌德与拜伦是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人,过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,年纪相差了四十岁,拥有着不一样的结局。

    歌德生的比拜伦更早。

    死的比拜伦更晚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也许天生就应该相互的讨厌,初次见面时,想来不会愉快,仿佛银币的正反两面。

    可当他们的心足够贴近,越过了某一界限。

    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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